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挖掘和宣传学生先进典型,在学生中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引导并激励广大学生按照 “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要求健康成长,经研究,决定在高二年段开展寻访身边“最美一中学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高二年段所有学生。 二、 评选名额:评选首届“最美一中学子”25名。 其中,示范班(1、2、19班)每班3名,其他班级每班1名。 三、条件要求 (一)总体要求 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品格高尚、乐于奉献、品学兼优、诚信友善、热心助人、身心健康、孝老爱亲、创新思维、意志坚强、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具有创新精神、奉献精神,具有道德感召力、影响力,有一定的引领示范作用,得到广大师生认可。主要事迹应集中在2015年9月-2017年6月。 (二)基本要求 1.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具有良好文明行为习惯,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 2.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良好品质,能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守则及日常行为规范。 3.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集体主义精神,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成绩优异,注重实践,有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有较突出成绩。 4.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在各项评优争先、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以及各种校外公益性活动中表现优秀。 四、步骤程序 (一)宣传发动(4月中旬-5月上旬) 发布寻访评选活动通知,通过例会、班会、校园广播等广泛宣传,吸引师生广泛关注和积极参与,营造浓厚的寻访评选氛围。 (二)寻访遴选(5月中旬-6月上旬) 采取自下而上、班级推荐的方式,根据名额分配,产生50名推荐人选。 (三)审核公示(6月中旬) 学校对推荐对象的事迹进行审核,公示5日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人选。 (四)表彰宣传(6月下旬-7月) 1.集结首届“最美一中学子”先进事迹,印发到各班,并制作专题展板,以便进一步深入宣传、学习。 2.6月下旬,举行2017年度首届莆田一中“最美一中学子”评选结果发布曁颁奖仪式,颁发“最美一中学子”荣誉证书。 3.根据评选结果,推荐事迹最典型的一名为福建省教育厅2017年 度寻访身边“最美学生”活动候选人。 五、时间要求 各班于6月1日前完成评选工作,填写好推荐表;年段于6月1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政治处。
莆田一中 2017年4月20日
|
闽公网安备 35030202000319号
版权所有:PG电子·(中国)官方网站
Copyright ©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案序号:闽ICP备05012062号-1号]
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办学园南街1699号 351100 05942631666 电话:05942631666 传真地址:05942631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