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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一中2013年清华大学“新百年领军计划”推荐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2年11月07日】 【来源:】 【字体:: 】 【阅读:次】 【关闭

根据《2013年清华大学自主选拔“新百年领军计划”实施办法》,为确保2013年清华大学“新百年领军计划”推荐工作在我校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推荐领导小组

  长:蔡辉森

副组长:郑高翔(兼纪检监察)陈国文(常务) 陈丽华  朱国容

  员:黄世举、邹荔生、林海君、蔡晶晶、郑梓华张胜勇、吴天然、王闽阳、许利、肖颖颖、学生会学生代表2

二、名额

清华大学分配我校推荐名额1人。根据清华大学招生组的意见,今年应从理科学生中推选。

  三、条件

根据《2013年清华大学自主选拔“新百年领军计划”实施办法》的要求,领军计划招生对象面向志向远大、追求卓越、品学兼优、素质全面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根据我校情况,申请学生的基础学业成绩(成绩平均)与奥赛加分之和应位居全年级前1%以内(普通班学生不受此限制,保证基础学业成绩与奥赛加分之和最高分者一人入围)。对集体意识薄弱,有不诚信行为和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学生不予推荐。

四、推荐程序

1、制订《莆田一中2013年清华大学“新百年领军计划”推荐人选选拔办法》,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2、学生申请: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填写《2013年清华大学自主选拔“新百年领军计划”申请表》并上交各类获奖证书原件。

3、考查确定面试入围名单。根据学生成绩、综合表现及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考查,确定入围面试学生并进行公示。

4、综合考核确定推荐名单:推荐领导小组组织进行综合考核,确定推荐人选1人。

5、对确定的推荐学生名单公示一周。

6、被推荐学生与学校签定诚信承诺书,承诺如获清华大学面试通过,2013年高考第一志愿必须填报清华大学,不得改报其他高校。

7、向清华大学提交相应申请材料推荐。

五、监督投诉方式

莆田一中监督投诉电话:0594-2528188。来信请寄:莆田一中书记室郑书记。

清华大学投诉接待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84   电话:(0106277033462782051   传真:(01062782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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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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