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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制止节假日违规组织学生上课或集体补课行为的通知》的自查报告
【发布日期:2013年12月09日】 【来源:】 【字体:: 】 【阅读:次】 【关闭

关于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制止节假日违规组织学生上课或集体补课行为的通知》的自查报告

 

学校认真领会福建省教育厅、莆田市教育局《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制止节假日违规组织学生上课或集体补课行为的通知》精神,按照督导内容及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工作,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迎接省、市专项督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1、学校作息时间表、课表均在教室内、办公室内张贴公示。

2、我校未占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和课外休息时间组织学生上课或集体补课。

3、我校学生每天在校活动时间8小时;晚上,寄宿生可以到班级自习,学校无组织走读生集体到校晚自习,走读生若要来校自习,需由家长和学生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可以到校自习,在校晚自习时间为18:30-21:053个课时+课间20分钟)。

4、我校严格遵守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通知,未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无擅自调整节假日时间安排。

5、周末留校寄宿生的管理和安全措施也是我校重点关注的事项。我校合理安排图书馆、体育馆和实验室等场馆和设施的开放时间,由学生自主选择活动安排,无强制要求寄宿生统一集中在班级自习或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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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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